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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政函〔2017〕22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石家庄市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税改革,发挥南水北调工程效益,全面增强社会各界节水意识,减少地下水开采,实现采补平衡,促进龙8的官网是多少生态修复,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冀政发〔2016〕51号)有关要求,结合龙8的官网是多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政府奖补与企业成本控制、南水北调引江水使用量相结合的水价补偿机制,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推动水价调整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讲求效益。把节约使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充分反映水的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激发全社会增强节水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统筹规划,综合施策。正确处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关系,按照两手发力、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思路,综合运用价格调整、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手段,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系统推进,稳步实施。坚持水价调整补偿同步推进,各项配套措施一并实施,设置合理过渡期限,政策目标逐步调整到位。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江水利用

1.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受水区县(市)、区要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2月底前,已经具备通水条件的配套水厂要实现水源切换。5月底前,龙8的官网是多少22座配套水厂要全部完成水源切换,实现正常供水。(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牵头,市水务集团、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推进公共供水管网建设。3月底前,市水务局要制定主城区管网新建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受水区县(市)、区要制定本地受水区管网建设计划。2017年、2018年分别完成改造老旧管网55公里、72公里。(市水务局牵头,市水务集团、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

3.推进公共管网并轨工作。结合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较大用水户建设直供水工程,2017年,循环化工园区建成一个直供水工程;推进实施农村供水集中连片工程建设,创造条件扩大江水供水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体系;推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拓展引江水使用覆盖范围,关停引江水使用范围内的全部自备井,确保2020年具备完全承接7.3亿立方米引江水能力。(市水务局牵头,市南水北调办公室配合,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和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

4.制定用水计划。市水务局抓紧研究制定主城区未来三年的用水计划,2017-2019年最低引江水量分别达到规划分水量的30%、40%、50%,受水区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用水计划。用水计划要体现全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不仅要完成省确定的最低消纳目标,还要考虑城市发展和生活、工业、生态用水实际需要,确保地下水、地表水、引江水的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市水务局牵头,市南水北调办公室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3月)

5.落实分配水量消纳任务。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尽快与受水区县(市)、区签订2017-2019年的供水协议,把三年的水量消纳任务分解下去,签订责任状。受水区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供水协议切换使用引江水,引江水量未达到最低计划水量的,按最低计划水量计收水费,超过最低计划水量的按实际水量计收水费。将最低江水引用量计划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范围,对达不到最低江水引用量的县(市)、区予以通报问责。(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牵头,市水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3月)

6.关停受水区自备井。统筹安排龙8的官网是多少自备井关停工作,分年度明确受水区供水范围和自备井关停计划,严格落实关停措施,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擅用自备井处罚力度。到2018年,受水区范围内的1200眼自备井全部关停。同时,对需要封闭但成井条件好、水质水量有保证的取水井可封存备用,作为应急水源。(市水务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

7.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供水计划调度和管理,实行取水许可管理,开展取水许可拉网清查,对南水北调工程供水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市水务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5月)

(二)建立水价补偿机制

8.实行调整期补偿政策。在水价调整期内,因价格调整不到位、承担社会公益服务等合理因素,造成供水企业供水价格与供水成本倒挂问题,对供水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根据供水企业降耗增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使用引江水增加合理制水成本的情况,研究制定奖补办法,确定奖补标准,严格目标考核。调整期内,凡实现降耗增效目标的供水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未实现降耗增效目标的供水企业,减少或不予奖补。(市财政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3月)

9.推进供水企业降耗增效。供水企业要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调整期内将龙8的官网是多少平均供水管网漏损率从21.66%下降到国家规定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2%的标准。同时,供水企业要加强成本管理,降低管理费用,制定成本控制目标,健全成本约束机制,精简机构和冗员,减少人力成本,可变成本费用(人力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平均每年降低3-5%,实现行业自我补偿。(市水务局牵头,市水务集团、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

10.对供水企业实施定向补助。按南水北调引江水使用量,对供水企业上缴国家部分的原水费予以全部补助,每立方米补助0.97元,补助资金根据供水企业江水使用量和上缴国家原水费情况按程序即交即返。补偿期限暂定为2017-2019年,水价调整到位后不再补偿。(市财政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

11.对城镇低保户实行价格补贴。对于城市低保户,充分考虑其经济承受能力,在核定用水量内实行价格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所需资金从各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务局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

12.加强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依据省明确的征收标准(设区市城市80-180元/平方米,县级市60-120元/平方米,县城40-90元/平方米,建制镇20-50元/平方米),受水区县(市)、区制定本地区配套费征收标准,并由市级统一报省批复后实施。严格征收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配套费。调标后的配套费资金增量部分,在水价调整补偿期内用于引江水价补贴、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新建供水设施,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引江水尽快充分利用。(市财政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2月)

13.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通过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统筹市、县预算内基建、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水厂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城镇公共供水能力。(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水务局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

(三)完善水价调整机制

14.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县发改(物价)部门要按照省调价幅度一般不超过20%,调整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的要求,考虑成本变动、节水需求、承受能力等因素,在供水企业可正常生产经营、用户可承受的前提下,建立本地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当供水成本变动幅度超过20%时,启动水价调整程序。同时,居民水费支出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工业水费支出不超过产值的1.5%。(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3月)

15.合理确定终端水价。市、县发改(物价)部门科学测算受水区南水北调工程增加的成本,严格核算水厂及配水管网净配水成本,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指数、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确定水价调整方案,依法合理确定南水北调受水区用户终端水价。采用社会资金建设水厂和配水管网产生的融资成本,不全部计入水价成本,由当地政府统筹研究解决。南水北调终端水价启动一次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确定调价总水平、调价周期和分年度调价幅度,调价幅度一般不超过20%,2017-2019年逐步调整到位。(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7年3月)

16.严格执行水价政策。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工商服务业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和淘汰类、限制类生产设备用水差别价格制度。合理确定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类用水的比价关系,尽快研究出台同地区、同水质、同行业实行统一供水价格的具体方案。受水区地表水水价达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后,产生的差价收入列地方政府其他收入,由市、县两级统筹使用。(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

17.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省级有关要求,抓紧测算本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位。(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按省文件时限)

18.实施超额累减优惠。建立使用引江水奖励和倒逼机制,在执行调整期水厂以上供水价格的基础上,利用价格杠杆进行调控,对超过水量消纳计划的水量,实行调整期超额累减优惠政策。(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南水北调办公室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

19.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石政办发〔2016〕84号)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举措、完成时限、进度安排、资金投入等,按年度计划,分步骤推进,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统筹分析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科学确定补贴对象、方式、环节、标准、程序等,确保奖补资金可持续。(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务局配合,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

20.做好调价后续工作。2019年终端水价调整到位后,要继续按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今后工作。(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受水区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建立专门机构。水价调整补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水务、南水北调办公室等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做法,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沟通配合。市、县两级发改、水务、财政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情况沟通,搞好联络衔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财政局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市、县两级政府督查室要把水价调整补偿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报道,做好建立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解读工作,大力宣传水价调整补偿重大意义,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改革推进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增强有偿用水意识,把节约用水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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